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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2/03 00:00:00 作者: 点击数:

西电网院函〔2011〕29号

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

按照学院工作流程,我校2012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将于2011年11月上旬开始。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习中心严格遵照执行。

一、关于招生宣传工作

各校外学习中心要组织招生人员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远程教育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负责地开展2012年春季招生工作。招生过程中,须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教育部要求:(1)国家对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的定位是“主要面向成人从业人员的非全日制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从注册到毕业的最短修业年限为:高起专和专升本各两年半或三年。”我校网络教育高起专和专升本学制均为两年半。(2)教育部还要求,“不得以网络教育名义招收或变相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形式学习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同时兼读或套读网络高等学历教育。”(3)根据陕教高〔2011〕5号文件要求,“严禁各主办高校及校外学习中心将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等其他非学历教育形式实行捆绑式招生宣传。严禁各主办高校及校外学习中心为招揽生源,招收所谓的‘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套读生’等,严禁各校外学习中心以任何形式有偿提供或接收生源。”

2、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学院网络教育招生简章采用三种版本:简易版、网络版和印刷版。网络版有各专业及其主干课程内容详细介绍,在学院主页公布;简易版、印刷版由学院统一印制并按需配发各校外学习中心。各校外学习中心须使用学院统一印制的招生简章,实事求是的向考生传达招生政策要求(包括入学资格、修业年限、统考、学历文凭、学位授予、学籍电子注册等)、介绍网络教育特点和规律。不经学院审核备案,校外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印制招生宣传材料。

3、学习中心不得跨省进行宣传和招生;不得自行开展组织招生录取;不得给考生答应或许诺教育部、学校和学院不准许的各种条件。凡因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虚假承诺、乱收费、误导或不实之处等严重问题的校外学习中心,学院将严肃处理,直至终止合作办学协议。特别是学制、收费标准、学习形式以及文凭类型,一定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进行宣传,必须严格按照学费标准来收取学生费用。

4、关于新生前置学历:教育部要求,春季和秋季网络教育新生的入学注册时间为3月和9月,所以2012年春季新生入学的前置学历的毕业时间必须为2012年3月1日之前,否则在教育部网站上无法注册,各学习中心一定要认真核对。

二、关于招生专业和层次

2012年春季网络教育仍将保持14个专业(本科)招生,均具有高起专和专升本两个层次。本学期增加两个专科专业:“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根据教育部《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部分专科专业采用新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网络版招生简章罗列了本专科专业名称对照表,请各学习中心向报考者耐心说明。

理工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继续采取授权招生的办法,由学习中心根据自身条件和所在地生源需求向学院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开展招生工作。

三、关于招生计划

请各学习中心认真分析本地区生源及专业需求分布情况,根据学习中心的教学、学习支持服务和管理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招生计划,认真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网络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学习中心印章,于2011年11月10日前传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学院招生办,传真号:029-88202511,邮箱地址:wjyzs@xidian.edu.cn 。

四、关于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规定,网络高等学历教育高起专、专升本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招收不符合网络教育入学条件的学生,特别是严禁招收没有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报考专升本学历教育,学习中心必须严格审核,以免影响后续注册工作。各校外学习中心对于报考专升本学生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查询: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验,可以以抓图形式进行打印。2、到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认证机构认证。3、向发证高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不是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学院和学习中心只是负责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备案,对报名者所提供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公民教育系列或是否虚假,不具有权威认定资格,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学院公布的录取名单以及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仅表示考生通过了学院的入学考试,批准其在学院进行网络教育学习。报名资料在入学后和毕业前将经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电子注册时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复核,不合格者将不予注册。

学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对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持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限定区域内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或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的学生,无论何时查出,均作取消学籍处理,追回各种录取或学习证件,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五、关于招生流程安排

教育部规定,网络教育学生信息将以新生注册信息为基准,统考库信息和学籍库信息都将取自于新生注册库。为了不影响毕业和本科学生统考,必须认真核对新生信息和审查新生入学资格。报名程序仍将分两步完成,为了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学习中心必须遵照执行。

第一步:报名考生须认真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网络教育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务必填写“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并在学历真实性保证书栏签名。此表由学习中心留存待查。

第二步:学习中心将考生的《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网络教育招生报名登记表》中填报的信息输入招生管理系统,打印交考生校对,请考生务必认真校对每一项信息,校对完后签名确认信息正确。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等一并附在签名打印表后。以上所有材料请按规定时间报送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便复核。

学院会定期对学生进行支持服务工作,希望各中心一定要将学生联系电话录入到平台中,利于学院直接面对学生的服务,未录入联系方式的学生将不予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学生报名时要为每位考生拍摄电子相片一张(考生电子相片采集标准见附件3),此相片将作为统考信息的一部分,请各学习中心务必认真采集照片。招生报名结束后,将电子相片统一刻录在一张光盘上随报名材料寄给学院招生办。

六、关于招生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12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2011年11月1日前上网公布招生安排;

2011年11月5日前给学习中心寄发招生简章;

2011年11月10日前各校外学习中心提交招生计划;

2012年2月17日前各学习中心录入报名信息;

2012年2月18日前学院给各学习中心寄发入学考试试卷,安排组织入学考试;

2012年2月25日进行入学考试笔试,26日前必须寄回试卷;

2012年3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各校外学习中心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寄交学院招办;

2012年3月19日前完成新生报到交费注册,新生开学;

2012年3月30日前新生信息上报陕西省教育厅、教育部,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在安排入学考试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安排入学考试机考。

请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招生工作流程安排工作,不得推后,以免延误工作。

七、学院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及职责如下:

办公室主任  李天泽,全面负责招生办公室工作;

招生宣传  黄照西,招生宣传及政策咨询;

信息管理  宋长友,入学考试及新生报名资格审核与复审;

系统管理与支持、证件管理  韩亚信、郝浩,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制作,招生系统维护及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在招生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和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9-88204137  88202511。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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