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及相关考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条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成人高等教育(网络)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我院字〔2022〕14号)相关条款,拟取消张继星等232人的网络教育入学资格。
现将拟取消网络教育入学资格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前置学历复查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拟取消入学资格的网络教育学生名单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4月11日。
联系人:李筱濛
邮箱:2710600553@qq.com
联系电话:029-8820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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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