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网络教育学生参加2015年9月全国统考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5/05/19 00:00:00 作者: 点击数:

各校外学习中心、各位考生:

  根据网考委通知,2015年9月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信息上报:本次考试报名考生基本信息从“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上报的学生基本信息中获取,考生报考与缴费的起止日期为2015年6月11日9:00至6月30日17:00。网考委规定,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不再进行现场勘误,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名:考生通过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http://www.cdce.cn)在网上一次性完成报考与缴费。若考生个人无法进行网上报考与缴费,可由学习中心协助其在网上完成,校本部考生由班主任协助完成。

  三、异地考试:考生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必须通过以下流程申请:

  考生向各所属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经学习中心严格审核汇总,主管领导签字后2015年6月3日前将统考异地考生信息汇总表和学生异地考试申请(手写申请,没有具体格式要求)邮寄学院(注:发送电子版汇总表至75064203@qq.com,纸质版统考异地考生信息汇总表和学生异地考试申请表均需学习中心盖章),学习中心同时留底。过期不予办理。

  网考办按学院报送的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给予特殊报考处理,6月11日报名系统 开通后申请异地考试的考生可跨省报考。

  四、免考处理:免考材料邮寄时间为上学期3月1日至4月30日,下学期9月1日至10月3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的材料将无法保证当前批次毕业生毕业),请各中心按照规定时间邮寄材料。

  免考条件:请登陆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网站 http://www.xdwy.com.cn/在统考专栏—— 统考问答——免考条件中查看。

  五、违纪处理: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给予停考两次的处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网考办将对跨省异地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习中心按照网考委和学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各项工作,并督促本学习中心的学生按时报考、缴费和备考。

  邮寄地址: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8201965

  Email:75064203@qq.com

  附件1:统考异地考试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2:统考免考申请表.doc

  附件3:统考免考汇总表.xls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