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秋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认真学习学院下发的《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网络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详见学院网站)。
2、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资格要求,聘请指导教师,并将新聘请指导教师的《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和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学院审查备案。
3、督促指导教师拟定论文题目(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最多不能超过10人),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于11月23日前上报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及时组织导师将《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录入学院学习系统。
4、按照进程表时间节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向学生发放相关文件,宣讲毕业论文(设计)的意义,解释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使学生对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5、按照进程表时间节点组织并指导学生进行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与学生的见面会,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的检查督促工作,并保存书面检查记录。协助、配合学院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6、组织、督促毕业论文(设计)成果的提交和评阅。
7、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8、成绩公布后与学院进行核对。
9、务必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表》的时间要求完成其它各项工作。
10、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日期的半个月前,由指导教师给各中心提交同意答辩的学生名单,各中心汇总上报,以便学院安排论文答辩。
二、学生资格
1、专升本第四学期选题,必修课学分修满35学分。
2、高起本第九学期选题,必修课学分修满89学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办公室李老师
电 话: 029-88202419
邮 箱: 2710600553@qq.com
附件:2016年秋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表.doc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