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组织工作,严肃考场纪律,杜绝替考作弊等违纪行为的发生,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请各中心站点和每位同学认真学习执行。
一、每次考试前,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召开考试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考试工作。制定好考试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分工。主考一般由站点负责人担任,副主考由考务主管担任,下设若干考务办公室。要认真召开监考培训会,进一步明确监考职责。在考点醒目位置公示考场规则,提醒学生认真遵守。
二、督促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的学籍管理规定,重点强调第七款第三十二条“学生在考试中有替考行为者,开除学籍”之规定。
三、按学院有关规定严厉惩处各种违纪行为。
四、巡考人员要督促检查站点的考试组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联系电话029-88203648齐老师。
附件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考场规则.doc
附件2: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监考守则.doc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