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029-88204137

技术支持:029-88201987

学籍咨询:029-88202544(网络)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院长信箱

029-88202376(函授)                 0531-82346868

书记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公告 >> 网络教育 >> 正文
关于网络教育学生参加2018年12月全国统考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8/10/09 11:03:42作者:

 

关于网络教育学生参加201812月全国统考报名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各位考生:

根据网考委通知,201812月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信息上报:本次考试报名考生基本信息从“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上报的学生基本信息中获取,考生报考与缴费的开始为201810239:00网考委规定,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不再进行现场勘误,不得参加考试。

一、 考试和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20181215-18,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

报名缴费时间: 201810239:00开始,到本次统考全国可报考总名额(617000科次)约满为止,系统将自动结束本次报考。

二、  考试对象

(1) 在学籍有效期内,符合统考条件的本科学生在入学满一年后方可进行报考,即201709(含)前入学的学生可参加本次统考。在统考安排的时间和公布的考点进行预约考试。网络教育学院和省级广播电视大学要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

(2) 为有效利用考试资源,从2018年开始,对报考统考后有缺考行为的考生,缺考科目的报考次数将限定为3次(不含本次缺考,但含以后的缺考)。

三、  考生报名

考生通过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http://www.cdce.cn)在网上一次性完成报考与缴费。若考生个人无法进行网上报考与缴费,可由学习中心协助其在网上完成,校本部考生由班主任协助完成。

个人报考可预约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为避免网上约考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每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考生个人选择报考轮次开始到报考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四、  基本信息的导入及复核

考生基本信息从学信网中获取。由于学信网学生基本信息最初来源是“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的学生基本信息,因此,各试点高校在向“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上报新生基本信息时要及时准确。不符合照片要求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提供的考生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应确切、有效。

考试时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不得参加考试。

五、  机考约考原则及规定

报考缴费采取限定日期、限定考试轮次、限定学籍、限定考试次数和限定人数的约考方式。在各次约考时间内,报考将限定人数,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为方便考生了解报考进度,报考系统将提示可报考剩余名额。

按国家对网络统考预算制管理的要求,20189月统考的报考总名额为:617000科次。因报考总名额限制,为保证毕业季考生的报考权益,本次报考从20181023日上午9:00 20181026日上午9:00(即三天时间内),只允许入学日期为201703(含)前专升本层次的考生和入学日期为201503(含)前高起本层次的考生进行报考。201810239:00开始,符合报考条件的任何考生均可报考。

 

六、  异地借考

考生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必须通过以下流程申请:考生向各所属学习中心提出申请,经学习中心严格审核汇总,主管领导签字后20181016日前将统考异地考生信息汇总表和学生异地考试申请(手写申请,没有具体格式要求)邮寄学院(注:发送电子版汇总表至75064203@qq.com,纸质版统考异地考生信息汇总表和学生异地考试申请表均需学习中心盖章),学习中心同时留底。过期不予办理。

网考办按学院报送的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给予特殊报考处理,20181023日报名系统开通后申请异地考试的考生可跨省报考。

根据统考违纪处理办法,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统考资格,网考办将对跨省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

七、免考处理

免考材料邮寄时间:上半年31日至430日,下半年91日至1030(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的材料将无法保证当前批次毕业生毕业),请各中心按照规定时间邮寄材料。

免考材料:1.统考免考申请表(申请表内等级证书信息必须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请免考证书复印件

4.免考证书网络查询结果的截屏(截屏必须附带查询网址)

免考条件:请登陆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网站 http://www.xdwy.com.cn/在统考专栏—— 统考问答——免考条件中查看。

、违纪处理

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第七章“考试违纪处理”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给予停考两次的处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习中心按照网考委和学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各项工作,并督促本学习中心的学生按时报考、缴费和备考。

    邮寄地址: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8201965

    Email:75064203@qq.com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浏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9号西科大厦电话:029-88204137传真:029-88202511邮编:710071

版权所有 © 2011-2012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陕ICP备05016463号技术支持:西安聚力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