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029-88204137

技术支持:029-88201987

学籍咨询:029-88202544(网络)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院长信箱

029-88202376(函授)                 0531-82346868

书记信箱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公告 >> 网络教育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1/06 00:00:00作者:

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点):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4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开、闭卷集中考试于2015年1月10日、11日进行。为了搞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考试组织

1、各中心站点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试安排文件,内容包括:主考、副主考、监考人员及对应监考考场安排表、考务组及安全卫生等相关保障小组的人员组成及业务分工。

2、主考由中心站点负责人担任,副主考由主管教学教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3、2015年1月9日前各中心站点要召开考务会和监考培训会,并详细记录会议内容。

4、考试安排文件、考务会和监考会会议记录、考场记录、学生考试签到单复印件等要保存存档,以备教学检查和评估。

二、考试规定

1、不得随意改变考试时间和地点。

2、按照单人单桌布置考场和组织考生参加考试。

3、试卷应在考试时面对当场考生拆封,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面对非当场考生拆封试卷。

4、试题及答卷不得拍照和传播。

5、不得将通信工具带入考场。

6、考试过程中,不得将试题及答卷带出考场。

三、考试纪律

1、不得替考。

2、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3、考场不得窜位,不得交换试卷,不得抄袭他人答案。不得夹带,不得交头接耳。开卷考试应独立查阅参考书目和资料,不得与他人商量答案。

4、要保持考场安静。

四、要求

考试是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和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规范考试行为是中心站点组织教学教务活动的重要任务和根本体现。各中心站点要高度认识考试的重要性,要从维护成人高等教育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办学声誉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考试工作,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务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浏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9号西科大厦电话:029-88204137传真:029-88202511邮编:710071

版权所有 © 2011-2012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陕ICP备05016463号技术支持:西安聚力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