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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秋季网络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09/24 00:00:00作者:

各学习中心:

  毕业论文(设计)是网络教育本科教学工作中十分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培养、训练、提高、检验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请各中心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一. 答辩点设置及答辩分组:

组号

答辩点

答辩时间

第一组

校本部

10月24日、25日

第二组

在线答辩

10月31日

第三组

上海中心

10月17日

第四组

深圳中心

10月18日

第五组

石家庄中心

10月17日、18日

第六组

成都中心

10月17日、18日

第七组

宝鸡中心

10月17日、18日

第八组

北京中心

10月11日

第九组

福建中心

10月17日

第十组

抚州中心

10月11日

第十一组

广州中心

10月18日

第十二组

邯郸中心

10月17日

第十三组

韩城中心

10月11日

第十四组

汉中中心

10月11日

第十五组

杭州中心

10月17日

第十六组

合肥中心

10月11日

第十七组

户县中心

10月11日

第十八组

吉安中心

10月17日、18日

第十九组

济南中心

10月11日

第二十组

焦作中心

10月25日

第二十一组

昆山中心

10月25日

第二十二组

南京中心

10月18日

第二十三组

宁波中心

10月17日

第二十四组

日照中心

10月18日

第二十五组

三原中心

10月11日

第二十六组

上虞中心

10月17日

第二十七组

太原中心

10月18日

第二十八组

铜川中心

10月17日

第二十九组

潍坊中心

10月17日、18日

第三十组

渭南技工中心

10月11日

第三十一组

西安三资中心

10月11日

第三十二组

校企合作E班

10月18日

第三十三组

校企合作F班

10月11日

第三十四组

榆林理工中心

10月11日

第三十五组

珠海中心

10月17日

第三十六组

奥鹏中心

10月17日

宝鸡工贸、昆明、兰州、迁西、尚义、天水、西工商、咸阳、和长沙中心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实行网上在线答辩。

在线答辩的学习中心请将学生规范的正式胶装论文在10月22日之前寄到学院李筱濛老师处,并提前准备好设备,10 月30 日下午与学院技术部门联系进行设备调试(029-88201987),按照网上公布的答辩安排组织学生在线答辩。

学院将派出答辩巡查教师分别前往各中心主持、巡查、参与答辩工作,各中心应按学院规定标准付相应劳务费。

二. 学习中心须做好的工作:

1、 按照2015年春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安排的要求,提前组织教师做好论文的验收工作,并收齐毕业论文。论文须按规定排版、装订,指导教师须填写评语,在各规定的地方签字。

2、 答辩前两天公布论文答辩名单及先后次序,准备好答辩所需文件和资料。

3、 答辩前一天组织安排答辩小组成员审阅论文并确定各自职责。

4、 答辩前一天布置会场(每个答辩点必须准备“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横幅一条,投影仪和计算机至少各一台)。

5、 公布论文答辩流程:

(1) 确认学生身份,并由学生在成绩汇总表上签名。

(2) 学生个人陈述不超过10分钟(必须准备PPT讲稿)。

(3) 答辩小组提问,并填写答辩记录(每生不超过10分钟)。

(4) 答辩小组讨论并在论文中填写答辩小组意见和签字。

6、答辩小组将论文成绩汇总,在成绩汇总表上填写成绩(成绩汇总表编排应按照管理系统中学生序号顺序,上届延期答辩学生排后),组长签名。

7、整理学生毕业论文电子版,答辩后一周内通过学院管理平台上传学生电子版论文,同时各学习中心留存备份。

8、答辩后3日内将相关材料整理后上报学院。

需上报的材料有:毕业论文1份/每生(正规胶装),答辩记录1份/每生,成绩汇总表1份(盖章),答辩小组成员名单1份(盖章)。

9、学生成绩录入管理系统后,各学习中心须进行及时查阅,以免成绩漏登。

三. 论文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流程

(1) 由指导教师给出论文成绩(综合中期检查、论文过程和论文质量的情况)。

(2) 由答辩小组给出论文复审成绩和答辩成绩,并依据评分标准给出总评成绩。

(3) 学习中心将全部材料上报学院综合评审组进行审查。

(4) 由学院综合评审组审定总评成绩。

2、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见附件1)。

四. 违纪处理:

1、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组织的答辩过程中或答辩后发现:

(1) 抄袭(包括从网上下载)。该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补做,该生毕业时只发给结业证书。

(2) 请人代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允许重修,该生毕业时只发给结业证书。

(3) 请人代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该生勒令退学处分。

(4) 在答辩中,答辩小组或工作人员发现学生有以上所述的违纪作弊情况之一,应当场取消其答辩资格,并上报学院,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5) 答辩过后,学院综合评审组如发现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违纪作弊情况,学院将调整或取消其成绩。

(6) 已准予毕业者,一旦发现毕业论文(设计)存在违纪作弊情况,学院将追回其毕业证书,已授予学位者将追回其学位证书。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结果将通报其学习中心和所在单位并归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

3、对学习中心有组织的违纪作弊行为,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 毕业论文答辩相关表格(见附件2)。

六.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联系人:

姓名:李筱濛 电话:029-88202419

邮箱:2710600553@qq.com

附件:1、网络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doc

2、网络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相关表格.doc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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